作為一個 DAO 的鼓吹者,在各種場合下和別人爭論過 DAO,但沒有系統說過對 DAO 的看法,今天抽空說下。
討論 DAO 到底是什麼之前,我們先討論下應該如何理解一個快速演進的概念。首先不應該用靜態的,字面的方式去理解,比如那個 D 代表什麼,O 代表什麼,快速演進的概念的外延很快會超過最初的原始字面含義。其次不應該用自己對 DAO 一種解釋去批評它,那樣很容易陷入稻草人攻擊,自己立個靶子然後自己攻擊。我們應該用一種開放的態度去理解,先理解它要解決什麼問題,再思考還有那些可能的演化。
那為什麼需要 DAO 呢?它要解決什麼問題?
要理解為什麼需要 DAO,我們不妨先理解一下為什麼需要公司。為什麼不是老闆雇傭一些小弟幹活就行,而要成立一個公司,公司額外提供了什麼?公司提供了一層 "法人" 的抽象,讓公司可以作為一個獨立的法律主體,可以擁有資產,承擔責任。這個抽象,解除了企業家和股東身上的無限責任,給股份制以及 IPO 創造了可能,也使得公司的生命周期可以超越個體和家族。所以公司成為了現代經濟的最主要的主體,大多數合同都和公司相關。
從這個角度理解,DAO 就是要在 crypto 世界通過程序模擬出一個主體,可以擁有資產(權利),承擔責任(義務),從而和個體解耦。
那為什麼不能在 crypto 世界繼續沿用公司的模式?
- 公司法人這套機制是司法系統,金融系統整體配合才能生效的,司法系統對公司財產擁有強制執行權,但司法系統在公鏈上沒有強制執行權。
- 法律的執行權是按國家構造出來的,跨國的強制執行一直是個難題,而公鏈都是全球化的。
- 智能合約本身具有強制執行力,可以構造出比司法系統成本更低,靈活性更高的爭議仲裁機制。
從這個角度看,DAO 不僅僅是一層主體抽象,同時也需要內置一套治理協議來解決爭議。具體的治理機制其實不是關鍵,程序的靈活性可以實現任何類型的治理機制,但這個治理必須是 “自舉” 的,一種完全的自治。
那為什麼這些年沒有 DAO,crypto 世界貌似也發展的挺好?
觀察一下 crypto 世界的創業團隊以及投資模式,大概相當於 “原始部落” 階段,主要靠熟人關係以及人品保證。法律管不著或者維權成本太高,智能合約的約束體系又沒建立,所以創業者與騙子齊飛。但由於這是一個高速發展的市場,遇 “坑” 認栽,然後找下一個機會大體上也能覆蓋住 “坑”,所以還能玩得轉。但隨著 crypto 領域的體量的變大,從業人員以及用戶變多,原來的模式已經很難湊效了,這就是 DAO 的契機。
可以預見,隨著項目的爆發以及團隊規模的擴大,各種資方和創業團隊之間,創世團隊成員之間,團隊與團隊之間產生糾紛,都是大概率事件。提前通過 DAO 去定義好規則,以及爭議解決方案,是一種明智的辦法。
我們從這個角度推演一下 DAO 有哪些可能:
- 通過 DAO 募資,在合約中定義好資金的分配和使用規則,避免團隊 rug(跑路)。這個當前大多數 DeFi 類的項目實際上已經做到了。
- 通過智能合約 DAO 來定義組織,定義成員角色,以及貢獻分配合同。例子:sushi 的 CEO 選舉。
- 有了 DAO ,那 DAO 和 DAO 之間的合同也可以通過合約定義。例子:Compound 的安全公司競標。
- 圍繞著 DAO 的工具會繁榮。原來圍繞著企業的整個工具鏈都可以遷移 DAO 生態裡,並且可以發揮出更大的價值,因為這些工具可以通過鏈把不同的 DAO 之間的數據打通。
- 圍繞著 DAO 的金融服務會興起,比如有了鏈上的雇傭合同,商業合同,要實現信用貸也不是難事,信用貸實際上是抵押未來的收入。
- DAO 和法律結合的模式會出現,民間的仲裁服務會興起,雖然 DAO 是個自治體,但它和普通法系的法律其實可以無縫結合。當前法律體系下,民間仲裁很難存在,是因為如果仲裁結果沒有執行力,則毫無意義。但智能合約提供了執行力,所以只需要一個雙方都認可的組織或者個體即可提供仲裁服務。例子:怀俄明州的 DAO 法案。
看當前的 DAO 的演進,會發現要麼是基於項目探索 DAO(比如公鏈或者 DeFi 項目的治理機制), 要麼是基於資產探索 DAO(先有一筆資產在通過治理摸索如何支配,比如碎片化 NFT 項目),還有通過空投圈一拔用戶再試驗。
雖然區塊鏈現在還沒準備好接受大規模用戶,但承載 DAO 之間的交易以及爭議解決是沒有問題的。從這個角度看,To DAO 的應用會先於 To C 的應用發展起來。可以做個預測,2022 年最活躍的項目應該是 DAO 領域。crypto 世界造出來了 DeFi,再造出來 DAO,經濟發展的發動機就具備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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